男子以90岁父母为“盾牌”抗拒执法被判有罪

以年迈父母为“挡箭牌”能否阻止法院执法?被处决的徐先生不仅失去了家园,还被判抗拒死刑。我借了200万元,但拒绝支付房产抵押贷款。 2018年,徐先生向另一位需要流动资金的人借款200万元,并以其名下的上海房产作为抵押物。但贷款到期后,徐某未支付承诺的本金和利息,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经审理后,依法判令徐先生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。即使判决生效后,徐先生仍未履行付款义务。该财产已依法拍卖,所有权转移给买方。像他先生一样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,法院依法启动执行程序,查封了抵押财产并d 将其公开拍卖。 2023年,该房屋由案外人通过司法拍卖合法购买,并完成过户登记。从法律上讲,该房屋已不再属于徐先生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徐先生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腾出房屋并移交给新主人。照片显示了涉及的房屋。在四次执法查访未果后,这对90岁的父母再次出动“堵路”。然而,徐先生不但不肯离开,还在执法关键阶段,带着90多岁的父母从敬老院回家。审判长传唤徐先生到庭,但徐先生却没有出庭。徐某始终态度严厉,以“照顾老人”为由,拒绝配合交付房屋。最终,法院对徐先生采取强制措施,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。法律。涉案房屋已依法拍卖。然而,拘留期满后,许某仍拒绝离开家。目前,徐先生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刑罚。相关举报已送交公安机关调查。法院将徐先生带上法庭,他承认自己带父母来是为了阻止他们离开家。 2025年8月,该案在上海松江法院开庭审理。面对证据,徐某在法庭上承认:“我把父母带回家只是为了逃避司法调查。” 2017年,松江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一审裁决。徐某因拒不执行刑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判决生效后,涉案房屋终于交付,买家也如期收到了钥匙。徐先生坐在被告席上,看着记者:刘晨 编辑:赵一云 视频编辑:刘晨 主编:吴伊娜 放大 上海一位老教授花了600万,以孙女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,却再也没有回来。他花了超过600万,以子孙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,却再也没有回来。近日,上海发生的一起涉及70岁王教授的“借名买房”纠纷,不仅让一个隐藏着矛盾的家庭陷入困境,也引发了一场关于“老年人财产权保护”的热议。他有着清晰的人生规划和严谨的作风。王教授夫妇与儿子、儿媳在同一个小区生活多年。然而,儿子和儿媳之间频繁发生争执,老两口再也无法忍受。 2023年,王教授决定在郊区买房安享晚年y。但当时,老夫妇共有三套房子,没有资格购买新房。无奈之下,王教授想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奉贤房产,并想着向儿子求助。儿子建议他加上孙女的名字,让妻子高兴,王教授同意了。此后,从选房、签订合同、付款,到收房、装修、购买家具、厨卫用品等全过程,王教授夫妇一手包办。他的儿子和儿媳妇从来不干涉。 2025年1月,老夫妇顺利搬进新家。本以为自己已经安定退休了,没想到更大的风暴正在酝酿。王教授夫妇买房时,网上出现过户纠纷,家庭之间爆发大规模冲突。购买别墅后计划中,王教授夫妇接连卖掉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子,又能够买房了。这时,还可以获得奉贤房子的房产证。王教授立即告诉儿子,他建议按照原来的合同,将奉贤家族的产权变更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。这时,协商的结果是,儿子和王教授到公证处签订了一份《以借款人名义购房合同》。但在房屋过户过程中,房产交易中心要求未成年孙女的监护人代为签字,但儿媳妇并未回应。一审判决认定为礼物,“微信聊天记录”成为重要证据。同意以他的名义买房,但最终没有归还给他。 2025年4月,王教授别无选择遂向奉贤区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将其儿子、孙女、儿媳接回,并将房屋所有权变更至其名下。奉贤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,王教授与大孙女的微信对话记录称:“我们会在奉贤家里住15年、20年,然后就留给她父亲和姐姐。”据此,原来,王教授把房子捐给了自己的子孙。这个决定让王教授夫妇难以接受。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,虽然本案涉案房屋明显为夫妻俩共同所有,但原审法院却认定其为王教授的个人财产,并未将其妻子纳入诉讼范围。为此,他的妻子与王教授发生了激烈争吵,甚至提出了离婚。与此同时,两人的离婚程序n 儿媳妇和女婿正在处理中。更让王教授惊悚的是,他的大女儿在法庭上直接指控奶奶“索要房产”。原本和睦的家庭,因房屋卷入多起官司,家庭关系彻底被破坏。王教授带着儿子、孙女和儿媳出庭。照片显示的是一个木槌。库存图片 第二次审判的调解陷入僵局,老人打算转让他的份额的5%,但他的儿媳拒绝了。王教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法院受理案件后,主审法官安排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解决纠纷,并提出妥协方案,将涉案房屋的50%过户到王教授名下,其余50%登记到其孙女名下。王教授和他的妻子e 明确表示反对该计划。他们辩称,即使法院坚持认定为“捐赠”,也没有证据证明两人同意将50%的股份赠与孙女。他们认为,不能强迫老年人将大部分财富捐给子孙,更何况这种“捐献”没有确凿、充分的证据支持。为了忘记这个问题,出于对年轻一代的热爱,王教授和他的妻子最终达成了一致。他同意将5%的财产捐给孙女,并承诺给她留下一笔遗产,让她将来可以继承,只要她成年后受过良好的教育,尊敬长辈。但这一让步方案依然没有得到妻子的同意,二审调解陷入僵局。新闻通捐赠的财产可以撤销吗转移后?在上述案件中,一审法院认定该关系属于“赠与”关系。那么,赠与子女的房子过户后可以取消吗?记者向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,并已判决。王奶奶原来在北京市海淀区有一处房产,登记在她的名下。为了方便孙子刘洋的孩子上学,双方协商将房子过户到刘洋名下。 2018年9月办理了过户手续,刘洋于2020年5月装修了房子,2021年2月入住。刘洋装修完毕后,王奶奶来到女儿家居住。王奶奶随后觉得孙子刘洋不孝,不让他住在原来的房子里,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撤销赠与,并将房子转回自己名下。娃奶奶ng把房子给了她的孙子。照片是房产所有权证明。但他的孙子刘洋却表示,房子是奶奶捐的,已经完成交接。捐完后,房子装修好了,据说有人住在那里。而且,我从来没有说过我不会让我的祖母住在那里。是我的祖母坚持要更改所有权证书上的名字。据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,王奶奶自愿将所有房屋过户到孙子名下,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关系。根据民法第658条规定,捐赠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,捐赠人可以撤销捐赠。也就是说,在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发生变更、转让之前,王奶奶有权随意撤销。不过,2018年9月,房子就转到了孙子的名下。 王奶奶因为无权行使任何撤销权。同时,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,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(一)赠与人或者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。 (二)赠与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。 (三)不履行捐赠合同约定义务的。捐赠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也就是说,在房屋变更、转让后,只有孙子有上述任何一种原因,奶奶才可以撤销赠与。在本案中,王奶奶声称孙子不孝顺,不孝顺,但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一点。她的孙子也表示有兴趣让祖母住在他家。根据事实和证据整个案件中,无法证明上述撤销的法律依据存在。因此,王奶奶坚持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,但法院并未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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