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面新闻记者 颜澜 江海林 近日,安徽合肥的陈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一张自拍照,被摄影师恶意诽谤,并发送给当地一个有300余人的图片分享群。发现陈某进群道歉,却遭到侮辱,并被踢出群聊。涉事男子还威胁他说:“这与我无关,让我去派出所。” 11月11日,程某到派出所报案,要求对方公开道歉。目前当地警方正在调查此案。陈的照片被恶意修图。女子对侮辱表示不,但这张照片却被恶意修图并发布给300多人。这起事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大约两周前。这时,程某和男子离开了。他们在合肥当地的一个照片分享群里。两人之前并无私人恩怨,也从未见过面。一个当时,陈正与其他组员争论照片修图材料的来源。她说她在一个外国网站上找到了这些材料,但突然间该男子对她表现出卑鄙和侮辱的态度。陈立马在群内表达了不满,并拉黑了他。之后,他因为觉得队内气氛不好,就退团了。该男子此前曾对群组中的人发表过猥亵言论。就在她退群几天后,该男子从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下载了陈女士的一张照片,恶意伸长了她的下巴,并附上嘲讽的文字发到了群里。一些团体成员也开始发出嘘声。陈先生认为,此举明显是报复。 “我们之间有矛盾,你可以和我解决,也可以拉黑我,但你不能因此而玷污别人的形象。”录制完群聊后,陈女士重新加入群寻求道歉。研究所结果,她被侮辱并被踢出了群聊。涉事男子威胁道:“没关系,让警察来吧。”当郑某事件的原照片在网络上曝光后,迅速引起广泛关注。 ManyChizun在评论区留言。摄影界有些人不喜欢它。他们非常热衷于摄影。他们经常对模特的身材和外貌进行评论,有些行为和言语可能相当粗俗。 “事情发生后,我的朋友告诉我,他也把我的照片发到了其他群,目前我只知道两个群。”程告诉记者,她加入这个圈子是因为她喜欢洛丽塔风格的服装,她的丈夫也喜欢,我用的是摄影。他以前从未遇到过如此糟糕的事情。 “我无语了,非常愤怒和厌恶!”陈女士表示,对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她的形象,是一种公然的侮辱。现在你已经有了聊天记录和恶意P图的证据。与此同时,陈担心这种行为会严重削弱模特和摄影师之间的信任。 “有很多人真的很喜欢拍照。这使得找到新的摄影师来拍照变得很困难。”律师分析:当事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,共犯可能构成共同侵权。那么该男子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哪些法律呢?制裁措施有哪些?当事人如何为自己的案件辩护?对此,陕西恒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认为,涉案男子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民事、行政甚至刑事责任。至于民事责任,根据程警方的报告,涉案男子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法律。根据《肖像权和荣誉权法》的规定,其恶意淫秽色情、诽谤等行为侵犯了郑女士的肖像权,对其进行传播侮辱性文字也侵犯了她的荣誉权。应当承担公开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偿心理损害等民事责任。在行政责任方面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公开侮辱他人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情节较重的,可以处五日以上拘留、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就刑事责任而言,该行为波及面广,对钟先生等人造成严重心理伤害,情节深刻。极端情况下,可能触犯刑法第246条藐视法庭罪,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、剥夺政治权利。警方报告问题赵亮山和郑某在微博中表示,如果该称赞内容对行为人构成侮辱,或者通过发送恶意照片进一步损害郑某的名誉,则构成共同违法行为,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,如停止违法行为、道歉等。情节严重的,涉案人员还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。赵良山先生建议程先生继续配合警方调查,并利用行政权力追究涉事人员的责任,并迫使他们道歉。如果涉案男子的行为符合刑事藐视法庭的标准,可以向法院提起私人刑事诉讼,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,可以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赔偿损失。当然,如果涉案内容还在其他平台传播,您可以提交侵权证据并及时向相关平台提出要求,要求平台删除相关内容,以免造成进一步的损害。编辑:汤伟灿 审稿:丁伟、梁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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